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10-12 09:1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0-12       报名截止:2022-10-20
为加强区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业务骨干,沙县区属三大国有集团公司: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小吃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园发集团”及“小吃文旅集团”)拟对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根据三大集团发展需求及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小吃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考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本次计划招考17名,招考岗位具体要求、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2年沙县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8.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三)具体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报考者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2.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函[2022]64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3.留学归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报考者要如实(一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6.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9月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三、报名时间、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日8:00至2022年10月20日23:0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法:本次招聘每位报考者只可选择一个集团一项岗位报名,报考多个集团多个岗位的取消全部考试资格,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缴费。报名者要如实填写《岗位报名表》(附件8),附上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并及时将《岗位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本)、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及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党员证明等岗位相关条件材料拍照清晰投递至所报名集团公司邮箱:
1.城发集团:cfjt5501312@163.com;
2.园发集团:yqjfjt5833063@163.com;
3.小吃文旅集团:xcwlrlzyb@163.com。
(三)注意事项:1.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若出现伪造报名信息、恶意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具体考试时间及事项由公司电话通知。如因考生联系方式有误、联系方式变化或未保持畅通而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3.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含在职学历取得情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简历时间要连续不得间断。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资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从(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工作岗位证明(所在单位对工作岗位及岗位年限的证明)、社保明细(上一项工作岗位证明期间内的社保)、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党员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本)(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提交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复核通过后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需达1:3;未达到时,需由国资办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将会统一对外公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均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岗位设置不同,采取相应考试办法。
(一)非紧缺专业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量化考核形式。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数50:50比例计算,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进入量化考核,其中岗位代码为109、112、113、114、115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量化考核成绩以40:30:30比例计算总成绩;岗位代码为101、110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量化考核成绩以50:30:20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紧缺专业岗位采取面试和量化考核形式。若报考“紧缺专业免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9人的(含9人),则该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若报名人数为9人以上的,则该岗位需正常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进入量化考核,最终按面试成绩和量化考核成绩以70:30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所有各项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再同分者以量化考核成绩高者为先。紧缺专业岗位只采取面试考核时,同分的以量化考核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公安部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政审考核材料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从(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工作岗位证明(所在单位对工作岗位及岗位年限的证明)、社保清单(上一项工作岗位证明期间内的社保)、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党员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原件。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资质验证等方式进行。考生有工作单位的到单位进一步考察了解。出现弄虚作假和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结果在各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或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根据公示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试用期为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集团公司会议研究后,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被聘用的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被聘用人员应当服从招聘单位的安排。
六、薪资及福利待遇
新招聘员工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各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享受五险一金、法定节假日、双休等福利。
七、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检测体温,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若考生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工作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若体温仍≥37.3℃,进入隔离室隔离并立即通知医院,不得参加考试。
(二)对7天内去过最新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和入境不满10天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天,考生本人需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本人手机闽政通APP查询“福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方可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应佩戴口罩,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2022年沙县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9),于笔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五)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不能按既定时间组织笔试,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补充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填报,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沙县区融媒体中心、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各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公开网站及平台上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面试、体检等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如因无故关机、换号、无信号等无法接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负。
(四)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报考考生对招聘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可与各集团公司联系,咨询电话:0598-5501312(城发集团)、0598-5833022(园发集团)、0598-5855612(小吃文旅集团),开通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小吃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